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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19

请示报告制度范本

第1篇 请示报告制度范本

请 示 报 告 制 度

请 示 报 告 制 度

1、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2、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3、对基层请示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及时答复;凡领导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见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第2篇 医院护理部请示报告制度

某医院护理部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护理部、有关部门或院领导请示报告:

1)收治甲类传染病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上报的传染病,发生群伤如重大交通事故、中毒、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调动护理人员抢救病人时。

2)收治有自杀迹象及涉及法律、政治问题的病人。

3)发生医疗纠纷、护理意外事件、严重的护理差错、输液输血反应、院内发生压疮、暴发院内感染以及其他潜在的严重影响病人安全的问题。

4)贵重器材或毒、麻、精神药品损坏、丢失,以及发现成批药品、医疗用品质量问题等。

5)请购较贵重的护理仪器、用具及侵人性的护理用品;首次开展护理新技术和创新护理用具首次在临床应用;增补、修改护理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

6)护士因公出差,院外进修、学习等,科室接受非常规来院进修、参观的护理人员等。

7)护士发生职业暴露或其他护理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3篇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9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九)

1.报告范围:

(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3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

(3)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病例、霍乱暴发流行和乙类传染病肺炭疽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

(4)发生医疗纠纷,或者影响较大的聚集事件,妨碍医疗秩序。

(5)孕产妇死亡或患者死亡涉及法律必须要做尸体解剖时。

(6)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麻醉药品、剧毒药品、辐射源丢失,辐射源泄露等。

(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信息网络故障。

(8)贵重器材及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失窃案。

(9)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事件。

(10)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

(11)紧急手术,患者亲属不在时。

(12)外宾、副处级以上领导住院。

(13)各科室中层干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差、休假连续3天以上。

(14)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

(15)职工因病新住院或院外治疗或伤亡者。

(16)收治涉及法律及政治问题的患者。

(17)外宾或兄弟医院来院参观、讲学及进修。

(18)代表医院外出参加有关会议以及医院各党派人员参加院外社会活动。

2.报告程序:

(1)特大事件(1~11项)发生后,必须迅速报告院长,并向有关职能科室报送相关材料。

(2)医疗系统有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请示报告,发生其他重大情况,及时向院办报告。

(3)非工作时间发生情况,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总值班根据情况的性质分别处理,特大事件向院长报告后处理,一般情况处理后需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4)中层干部出差或休假3天以上必须向院长报告并到院办登记。

(5)外单位来院参观或有关领导住院,要及时向院办报告,并转告院长。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篇 化龙物业公司请示报告制度

雅园物业公司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各项工作方针,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正确指导工作,对请示报告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凡属下列事宜必须向公司领导写出书面请示报告:

1、年度、月度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2、改变公司对本部门的经营方针和总结;

3、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书等;

4、应国外单位聘请担任董事、顾问等;

5、应邀外出学习、培训或探亲等;

6、组织各种大型演出、展览、招待会、庆祝会和重要的工作会议等;

7、重要的信息、资料、情况等。

一、文电方面:

1、向上级机关或领导的请示和报告;

2、以公司名义向外的单位或个人发出的公文、函件、电传、传真稿、电话稿;

3、复印中央、国务院文件及公司经营情况和机密报表;

4、凡需用公司印章联系特殊工作的。

二、人事方面:

1、员工的选调;

2、部门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的内部调动及聘任;

3、对员工晋升工资及对主管以上人员的除名处分;

4、员工的泄密及违法乱纪行为。

三、财务方面:

1、年度的经费预算和上年的经费决算;

2、经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营业情况;

3、购买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品;

4、为福利事业等社会活动捐款;

5、超标准的高水平宴请;

6、节日赠送礼品;

7、500元以上的预算外开支。

四、其它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和特殊问题。

(二)凡属下列情况,工作人员应向本部门领导请示报告。

一、应邀参加外事活动(正常业务洽谈、宴请等),应事先请示,事后报告。

二、投诉、表扬等来访电话,接洽之后要作记录,并作汇报。

三、接受礼品,按规定报告并上缴。

四、遇有第一条所规定的各种工作时。

(三)凡报领导的请示或报告,须经本部门领导核稿签字后,先送交行政办公室文件管理员登记编号,再根据内容分送主管领导审稿,然后按批示意见交有关部门承办。

第5篇 请示报告制度

1、有关办公室工作和办公室内部重大事项,均应及时请示或报告。

2、请示、报告实行逐级负责制,即: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县委分管书记、书记请示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例外)。

3、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请示、报告的事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因公需要离开办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阶段性工作情况;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各项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涉及其他科室、有关部委办局需要统一协调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误;因事请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一个时期办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县委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乡镇和县直部门请示办公室办理的事项和需要办公室协助办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办公室名义对外联系工作或发布文电;人事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较大财务开支事项和办公室经费开支情况;其他重要事项。

6、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因上一级领导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请示、报告不能进行的;县委领导直接交办的事情;须在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时间发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

7、上级领导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6篇 某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第7篇 一中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中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每位干部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做好: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二、每位成员应维护党总支的集体领导,维护“校长负责制”,遇有重大情况需请示、汇报,不擅自作主。

三、学校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研究、讨论,实施之前报告上级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学校发生重大问题,如时间允许,一定要先请示呈报,待上级指示后再进行处理;如情况紧急,也应边处理边报告,并在事后向上级说明情况;不得隐瞒不报,也不得拖延迟报。

第8篇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范本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搞好协调,建立良好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一)下列问题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1、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的实施意见;

2、老干部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

3、老干部经费的申请;

4、离退办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5、离退办设施的扩建和车辆的更新;

6、离退休干部中的重要情况及组织的重大活动;

7、主持工作的主任外出;

8、其它需请示、报告的问题。

(二)各处、室涉及下列问题必须向本办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1、主管工作中涉及政策性规定和常规处理方法的变更;

2、年度工作安排及工作总结;

3、经费使用、生活福利安排的重要情况;

4、组织老干部开展的重要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

5、老干部个人及工作人员的重要情况;

6、本办领导交办工作的办理情况;

7、处长的外出及请假;

8、其它需请示、报告的问题。

(三)请示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请示报告着重于大事、要事,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中要注意保持上级、下级的一致性,发挥各处室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会议制度

召开会议要有专人记录,重大问题要形成纪要,便于贯彻执行。

(一)办务会议

1、办务会议是研究、协调工作的行政例会,一般情况下应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推后召开。会议由办领导主持,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扩大有关人员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会议精神,研究本办贯彻实施办法;讨论议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老干部工作计划和安排的变更;协调各处、室工作;其它需要办务会讨论、审定的重要事项。

3、办务会议的具体内容由办领导确定。处、室需要办务会议讨论的事项,应事先报请办领导审定。会议内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前准备。

(二)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讨论、研究、部署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通报情况;协调各处工作。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和参加人员由主持会议的办领导确定。

(三)全办工作人员会议

全办工作人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领导主持。会议内容:通报重大工作安排和传达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需由全办工作人员讨论或共同完成的某些重要工作;安排、总结工作,表彰奖励活动。

(四)处(室)务会

会议内容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总结处(室)工作,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9篇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3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管理工作,确保医疗信息畅通,建立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的内容

1.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国;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每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家属不在时;

4)医疗工作或医疗秩序受到严重破坏而影响病人就医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6)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或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8)经费预算、决算及超过本职权限范围的财务开支计划;

9)各科室需采购物资、购置或维修设备及其他经济开支计划时;

10)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1)参加院外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或接受院外任务时;

12)丢失重要机密文件;

13)职工打架斗殴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14)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

2.发生下列事件时,在向院领导报告的同时,必须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请示报告:

1)发生如爆炸受伤、重大火灾、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大集体受伤事件等;

2)遇有高干或外宾住院时,接诊科室应逐级向院领导报告,未经区保健办安排的特诊任务,应同时向区保健办报告;

3)医疗工作或医疗秩序受到严重破坏而影响病人就医时,必须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要求

1.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

2.请示报告的内容需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报告人联系方式等。

3.凡需请示报告的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宜事前报告,不能事前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必须第一时间(10分钟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2小时内);可先电话口头报告请示,然后再补文字报告,也可根据事态发展进行续报。

第10篇 监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1、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遇到超规范的重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将要影响到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监理合同正常履行时,项目监理主管应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书面请示汇报。

2、施工现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后,项目监理主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监理机构应协助施工单位保护现场,避免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少各种损失。

3、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履行施工合同,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野蛮施工,出现工程质量隐患使建设目标不能实现时,监理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拒绝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监理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施工现场发生上述情况时,监理机构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有关上级单位报告,给本监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11篇 矿业瓦斯检查工请示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瓦斯检查 , 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

180 条“瓦斯检查工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瓦斯检查工每班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二氧化碳及温度等主要检查参数,低

瓦斯矿井至少报二次,高瓦斯及以上等级矿井至少三次。

(三)瓦斯检查工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 煤矿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0.75% 时。

2.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 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 时。

3.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 时。

4. 局部瓦斯聚积、煤与瓦斯突出预兆、自然发火征兆时。

5. 风量不足、通风设施被破坏、风流短路、风流反向等现象时。

6. 煤矿发生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时。

(四)瓦斯检查工发现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有权责令影响范围

内的人员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向调度室汇报。

(五)瓦斯检查工发现隐患,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减少损失;有突出贡献的,煤矿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六)瓦斯检查工发现隐患后,既不请示也不报告,导致煤矿发生事故的,煤矿按照《安全奖惩制度》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十六、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

(一)为加强瓦斯检查 , 杜绝空班漏检,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

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交接班地点。执行巡回检查的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配备有专职瓦斯检查工时,采煤工作面在上隅角处交接班;掘进工作面在掘进迎头附近交接班;其他交接班地点由总工程师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确定。

(三)各煤矿应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检查工井下交接班时间表。经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瓦斯检查工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不得提早离开检查地点到交接班地点等候交班。

(四)交接班时,交班瓦斯检查工要交清如下内容:

1. 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火、放炮、局部通风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是否需要下一班处理及应采取的措施。

2. 分工区域内的各种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重点交接:当班的气体检查情况、风筒距迎头的距离、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传感器的使用及数据情况等。

3. 分工区域内出现的“一通三防”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和需要继续处理的内容。

4. 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五)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接内容了解清楚后才能接班,交接

班人员都必须在《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

(六)交班时,如果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工未到岗,交班瓦斯检查工必须请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决定是由交班瓦斯检查工继续进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工作,还是由地面另派瓦斯检查工。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造成空班漏检现象。

(七)煤矿要加强瓦斯检查工上岗和交接班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空班漏检和不按规定交接班现象。

(八)交接工具、仪表时,接班人员要查看是否完好,工具仪表完好后方可接收。

第12篇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规章制度范本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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