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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医院请示报告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66

区中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1篇 区中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中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一)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时的候选人名单、选举方式、选举结果。

(二)党委、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党员的民主评议和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

(四)党员思想状况分析。

(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情况。

(六)创先争优评选及奖惩情况。

(七)党委、党支部工作中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第2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发现国家规定的各级各类传染病时。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患者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患者。

6、收治有自杀倾向和疑是有精神病的患者。

7、遇有故意寻衅滋事,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或破坏国有财产时。

8、遇有患者在院内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时。

9、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第3篇 第一x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1、报告范围:

(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1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

(3)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病例、霍乱暴发、流行和乙类传染病肺炭疽及其它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

(4)发生医疗纠纷,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影响较大的聚集事件,妨碍医疗秩序。

(5)孕产妇死亡或病人死亡涉及法律必须要做尸体解剖时。

(6)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或麻醉、剧毒药品丢失等。

(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信息网络故障。

(8)贵重器材及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失窃案。

(9)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事件。

(10)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11)紧急手术,病人的单位领导或亲属不在时。

(12)外宾、副局长以上领导住院时。

(13)各科室中层干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差、休假连续3天以上。

(14)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时。

(15)职工因病新住院或院外治疗或伤亡者。

(16)收治涉及法律及政治问题的病人。

(17)外宾或兄弟医院来院参观、讲学及进修。

(18)代表医院外出参加有关会议以及本院各党派人员参加院外社会活动。

2、报告程序:

(1)特大事件(1~11项)发生后,必须迅速报告院长,并向有关职能科室报送相关材料。

(2)医疗系统有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处、护理部请示报告,发生其它重大情况,及时向院办报告。

(3)非工作时间发生情况,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总值班根据情况的性质分别处理,特大事件向院长报告后处理,一般情况处理后需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4)中层干部出差或休假3天以上必须向院长报告并到院办、医务处登记。

(5)外单位来院参观或有关领导住院,要及时向院办报告,并转告院长。新闻记者来访时,各科负责人或接待人员要及时向宣传科报告。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篇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8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8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二)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五)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六)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七)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八)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九)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第5篇 医院护理部请示报告制度

某医院护理部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护理部、有关部门或院领导请示报告:

1)收治甲类传染病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上报的传染病,发生群伤如重大交通事故、中毒、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调动护理人员抢救病人时。

2)收治有自杀迹象及涉及法律、政治问题的病人。

3)发生医疗纠纷、护理意外事件、严重的护理差错、输液输血反应、院内发生压疮、暴发院内感染以及其他潜在的严重影响病人安全的问题。

4)贵重器材或毒、麻、精神药品损坏、丢失,以及发现成批药品、医疗用品质量问题等。

5)请购较贵重的护理仪器、用具及侵人性的护理用品;首次开展护理新技术和创新护理用具首次在临床应用;增补、修改护理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

6)护士因公出差,院外进修、学习等,科室接受非常规来院进修、参观的护理人员等。

7)护士发生职业暴露或其他护理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6篇 某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第7篇 s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患者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患者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或严重并发症时。

5、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患者时。

8、重大经济开支。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12、发生患者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

13、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4、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15、发现失窍、火灾、爆炸或搬迁消防器材。

16、各科高级职务医技人员、科主任(含副主任、主任助理)、护长、科长外出参观学习、开会、因病住院、休假等壹天以上者。

第8篇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9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九)

1.报告范围:

(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3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

(3)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病例、霍乱暴发流行和乙类传染病肺炭疽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

(4)发生医疗纠纷,或者影响较大的聚集事件,妨碍医疗秩序。

(5)孕产妇死亡或患者死亡涉及法律必须要做尸体解剖时。

(6)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麻醉药品、剧毒药品、辐射源丢失,辐射源泄露等。

(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信息网络故障。

(8)贵重器材及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失窃案。

(9)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事件。

(10)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

(11)紧急手术,患者亲属不在时。

(12)外宾、副处级以上领导住院。

(13)各科室中层干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差、休假连续3天以上。

(14)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

(15)职工因病新住院或院外治疗或伤亡者。

(16)收治涉及法律及政治问题的患者。

(17)外宾或兄弟医院来院参观、讲学及进修。

(18)代表医院外出参加有关会议以及医院各党派人员参加院外社会活动。

2.报告程序:

(1)特大事件(1~11项)发生后,必须迅速报告院长,并向有关职能科室报送相关材料。

(2)医疗系统有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请示报告,发生其他重大情况,及时向院办报告。

(3)非工作时间发生情况,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总值班根据情况的性质分别处理,特大事件向院长报告后处理,一般情况处理后需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4)中层干部出差或休假3天以上必须向院长报告并到院办登记。

(5)外单位来院参观或有关领导住院,要及时向院办报告,并转告院长。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9篇 某某大学医院医疗请示报告制度

某大学医院医疗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法定传染病以及病危病人等;

2、新入院的外宾、校级领导、老红军;

3、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技术、新疗法;

4、紧急手术而病人单位的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过期或变质时;

6、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校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学习,接受来院实习、进修人员等。

第10篇 县z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11.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2.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第11篇 南城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市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一、院党委讨论决定的涉及医院改革、建设、发展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二、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时的候选人名单、选举方式、选举结果;

三、党委、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四、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党员的民主评议和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

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情况,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评选和奖惩情况;

六、党委、党支部工作中其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第12篇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3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管理工作,确保医疗信息畅通,建立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的内容

1.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国;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每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家属不在时;

4)医疗工作或医疗秩序受到严重破坏而影响病人就医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6)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或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8)经费预算、决算及超过本职权限范围的财务开支计划;

9)各科室需采购物资、购置或维修设备及其他经济开支计划时;

10)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1)参加院外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或接受院外任务时;

12)丢失重要机密文件;

13)职工打架斗殴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14)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

2.发生下列事件时,在向院领导报告的同时,必须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请示报告:

1)发生如爆炸受伤、重大火灾、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大集体受伤事件等;

2)遇有高干或外宾住院时,接诊科室应逐级向院领导报告,未经区保健办安排的特诊任务,应同时向区保健办报告;

3)医疗工作或医疗秩序受到严重破坏而影响病人就医时,必须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要求

1.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

2.请示报告的内容需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报告人联系方式等。

3.凡需请示报告的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宜事前报告,不能事前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必须第一时间(10分钟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2小时内);可先电话口头报告请示,然后再补文字报告,也可根据事态发展进行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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