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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安全操作维护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3 热度:55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维护规程

第1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维护规程

1、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

2、每次在使用之前,必须开动电动葫芦进行空负荷运转,并检查下列项目:

a.按钮能否可靠地控制葫芦的升降和运行;

b.限位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c.运转时有无异常的响声或异味;

d.钢丝绳能否在卷筒上正确緾绕,钢丝绳尾段与塞块是否抽紧楔牢,

如遇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排除后方可使用;

3、严禁超负荷使用,起吊接近额定负荷的重物时,应有物重依据或进行估算;

4、不能倾斜起吊重物,也不允许用葫芦将重物沿地面拖动;

5、每次起吊时,宜先点动按钮,使重物拉紧钢丝绳子后再行起吊,看绳索有无扣牢;(注:点动操作时不得连续急速地点动按钮)

6、限位器是防止吊钩起升或下降超过限位置而发生事故的保险装置,不应作为行程开关经常使用,更不得拆除;

7、工字钢轨道两端缓动器或档板只作为将发生事故时,限位之用,平时的作业中不宜经常碰撞,工字钢轨道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线;

8、在使用中发现制动器失灵重物迅速坠落时,应立即按上升按钮,使重物上升一段距离,再迅速按下降按钮,使重物能以正常速度下降,然后在卸载后,检查失灵原因,一般经调整,即可避免滑车,如经调整仍未见效,则应仔细检查制动弹簧是否断裂,制动环表面有无油污,制动环是否损坏;

9、不宜用电动葫芦将重物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发生永久变形;

10、在使用中如碰到按钮失灵,接触器触点粘合等情况,应立即切断总电源,若使用的是xld5型控制合,则直接拨动总停开关到总停位置,即可切断电源;

11、使用完毕后,应将吊钩升离地面2米以上,并将电源总闸拉开以确保安全;

12、需确保各润滑部位有足够的润滑油(脂),要求见润滑说明表;

润滑说明表

润滑部位润滑方法润滑油脂规格用量时间
减速器自上部孔注入hj-50机械油

(gb 443-64)

0.5吨0.15升

0.5~1吨0.5升

2吨0.7升

3吨1.0升

5吨1.5升

10吨2.5升

三个月一次
电动小车减速器自上部孔注入hj-50机械油(gb 443-64)与zg-3钙基润滑脂(gb 491-65)混合三个月一次
钢丝绳及卷筒涂抹表面钢丝绳油脂半个月一次
吊钩、连接架等处轴承、主动走轮轮齿、慢速驱动装置齿轮涂抹表面或挤入zg-3(或zg-1,zg-2)钙基润滑脂(gb 491-65)六个月一次
走轮、卷筒、电机拆卸加油占容积1/3一年一次

13、如发生钢丝绳松脱乱绕的情况,应先拆开导绳器,将钢丝绳理好后才能重新装上,不能采用继续转动卷筒以松下钢丝绳的办法, 以免损坏导绳器,或造成钢丝绳卡进卷筒二端的事故;

14、应根据电动葫芦的使用频繁程度,隔一定时期对电动葫芦进行全面的维修,一般应每年进行一次;

15、如经长期运转,制动环不能再用时,须更换制动环,方法如下:

拆下风扇制动轮,去除旧的制动环,注意清除因取下旧环而发生的毛刺,将新的制动环套在风扇制动轮上台阶,用木质榔头将制动环沿四周均匀地敲入槽内,然后在车床上将制动环摩擦表面加工到所需的斜度;(20°±3′)

16、钢丝绳的更新标准:

钢丝绳应根据各型号规格的电动葫芦技术参数要求选用,钢丝表面完好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节距)内折断的钢丝数达到22根时绝对不得使用,钢丝绳应予更新;

钢丝表面磨损或腐蚀的钢丝绳更新标准按下表:

钢丝在直径方向的表面磨损或腐蚀量 %在一个捻距(节距)内折断的钢丝数
1019
1517
2015
2513
30~4011
40以上即予更新

第2篇 电动葫芦安全使用维护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2、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3、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4、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5、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6、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第3篇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期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 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2、 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3、 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4、 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5、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6、 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7、 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8、 起吊重物必须做到垂直起升,不得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9、 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第4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5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5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五)

一、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二、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三、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处.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四、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异声,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六、使用的悬挂电缆电气开关,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七、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八、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九、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安全的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第6篇 微型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我公司的微型电动葫芦再发货箱中均包含使用说明书,在使用微型电动葫芦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本说明书。

2.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位置一定要选择在符合需要,并便于操作的地方。要定期检查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是否牢固。

3.微型电动葫芦的起重量是有限的。请不要超载使用,也不要在被起吊物体重量不清时(包括吊拔埋置物、斜拉、斜吊等)时使用!

4.在起吊重物时。建议使用滑轮进行双绳操作,这样可以作用于钢丝绳及其他主要零部件的载荷减少50%.

5.微型电动葫芦请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连续使用会增加操作过过程的不稳定性。

6.微型电动葫芦在工作时请不要牵引被吊物体。

7.不要让任何人接触拉紧的钢丝绳,严禁任何人站在处于运载状态的微型电动葫芦的下方。

第7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2

6、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试车,检查限位器是否灵敏。

7、起吊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吊物侧面,严禁站在重物上或重物下面。

8、起吊重大物体时,必须有专人配合指挥,无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可操作。

9、吊物捆扎要牢靠,先起吊100mm-200mm检查绳钩,确无问题时再继续起吊。

10、起吊要平稳,并应把握好起吊物的重心,严防葫芦与吊物反向摆动而使重物落地。当葫芦行至轨道端头时,应减速行驶。

11、吊物应垂直起吊,不应斜吊或拖拉货物;必须斜吊时,应采用点动起吊。

第8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9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10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3

12、吊物移动时,必须保证人、物移动方向无阻碍,防止吊物与其它物体碰撞。

13、在额定负荷下制动时,重物的下滑距离超过80mm时,应进行检查。

14、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得做与作业无关的事,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15、不得容许他人擅自操作电动葫芦。

16、作业完毕,应将吊钩升到离地面2-2.5米高度,停止设备,切断电源。

17、下班前,应清理工件并摆放整齐,清理作业现场及周边清洁工作。

18、经常保持葫芦各部清洁,附件完整及润滑适量。

第11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4.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11.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12篇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3.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4.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持证上岗,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严禁非本岗人员操作。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5.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6.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7.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8.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9.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10.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11.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12.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13.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14.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5.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6.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7.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8.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9.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2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21.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22.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23.10至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24.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25.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弯曲、变形、腐蚀等。

(2)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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