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按出现顺序走,图1、图2、表1、表2,不按章节分。图标题写在图下,表标题写在表上,字号比正文小一号。正文中每次提到图或表,必须带编号,不说“见下图”,只说“见图3”。编号字体统一用黑体,不加括号不加顿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