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仪表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各种设备、仪表必须建立使用管理制度,并由专人保管。
2.建立维修制度,定期检查、润滑和修理。
3.设备操作人员,了解设备仪表性能后才能按铭牌规定操作。
4.发现有异常显现象(例如怪声、发热、振动等)时,立即停止使用,运转人员应查找原因进行简单处理,如问题较大不能立即解决,应找检修人员进行检修。
5.新增添的设备、仪表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否则应有检修人员重新鉴定后合格后才准使用。
6.设备仪表的说明书应立册统一保管,设备转移时说明书要同时交接。
第2篇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起重机械设备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汽车、履带、轨道和轮胎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蓝、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企业制造、租赁、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本规定。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准审批安装资质,培训考核操作人员,办理登记使用手续。
4.起重机械的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二、起重机械的租赁
1.从事起重机械租赁的单位,应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租赁单位出租起重机械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并与承租单位签订设备使用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租赁单位不得购置、出租:
①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②属国家明令淘汰,规定不准再使用的;
③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和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3.租赁单位起重机械档案内容主要有:
①相应的监督检验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
②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③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④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维修和技术改造资料;
⑥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与累计运转记录。
三、起重机械的安装
1.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2.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
①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
②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③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④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的安全责任;
⑤应急救援预案;
⑥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和其它要求;以上资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工程监理单位,审批并告知施工现场各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3.安装单位在安装与拆除起重机械前,由安装拆除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4.验收和定期检验。起重机械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申请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机械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其周期为两年(施工升降机为一年)。包括新设备首次启用;经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重大机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在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
1.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自行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首次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起重机械的安装、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相应的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完成,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4.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建筑工地起重机械首次启用,使用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登记备案时应出具有关资料。
5.事故处理。起重机械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五、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有关安全技术管理
1.塔吊
1.1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
1.1.1安装与拆卸方案的编制依据:《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26—1999《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1)国家有关塔式起重机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
(2)随机的使用、拆装说明书,整机、部件的装配图,电气原理及接线图等;
(3)已有的拆装工艺及过去拆装作业中积累的技术资料;
(4)其他单位的拆装工艺或有关资料。
(5)安装与拆卸方案的审批会签表。
(6)安装拆卸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书。安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
(7)安装单位资质证,安装人员资格证;
(8)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
(9)安装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10)安装合同协议及各方安全责任;
(11)应急救援预案;
(12)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要求。
1.2塔吊的安装与拆卸
1.2.1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安装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止任何隐患存在,确保安全作业。
(1)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序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2)对所拆装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器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挂靴爬爪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5)拆装作业中的辅助机械,如起重机、运输汽车等必须性能良好,技术要求能保证拆装作业需要。
(6)检查电源闸箱及供电线路,保证电力正常供应。
(7)检查作业现场有关情况,如作业场地、运输道路是否已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事,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9)安全措施应符合要求。
1.2.2拆装作业中的安全技术
(1)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如需要加快进度,可在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的夜间作一些拼装工作。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
(2)在拆装作业的全过程,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以免妨碍作业并影响安全。对放置起重机金属结构的下面必须垫放枋子,防止损坏结构或造成结构变形。
(3)安装架设用的钢丝绳及其连接和固定,必须符合标准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4)在进行逐件组成和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情况和钢丝绳穿绕情况、电器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
(5)在装起重臂和平衡臂时,要始终保持起重机的平衡,禁止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骤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或作业时间已到需要停休时,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四边中心线处,再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
(7)安装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连接件,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预紧力,螺栓、销、轴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
(8)在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限位装置和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护链、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9)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地锚构筑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标准安装工艺执行。
1.2.3顶升作业的安全技术
(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1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4)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和其他作业,顶升中如果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
(5)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拆装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角稳妥就位后,方可继续下一个动作。
(7)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反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8)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9)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锚固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时方可拆除。
(10)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作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
1.2.4附着锚固作业的安全技术
(1)建筑物预埋附着支座处的受力强度,必须经过验算,能满足塔式起重机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的载荷。
(2)应根据建筑施工的总高度、建筑结构特点以及施工进度要求等情况,确定附着方案。
(3)在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时,要通过调整附着杆的距离,保证塔身的垂直度。
(4)附着框架应尽可能设置在塔身标准节的节点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应设斜撑加固。
(5)随着塔身的顶升接高而增设的附着装置应及时附着于建筑物,附着装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按照塔吊说明书执行。
(6)布设附着支座处必须加配钢筋并适当的提高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7)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除相应的附着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附着装置。
(8)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拆除附着装置。
(9)附着装置的安装、拆除、检查及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并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1.2.5内爬升作业的安全技术
(1)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超过五级时,应停止作业。
(2)爬升时应加强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经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3)爬升过程中,禁止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4)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除塔身底座的支承梁和支腿,并通过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同时要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使起重机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载荷。
(5)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一般不得小于3个楼层。
(6)凡置有固定爬升框架的楼层的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应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做临时加固。
(7)每次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必须立即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8)起重机完成内爬式作业后,必须检查各部位是否固定牢固,爬升框架是否固定,底座支承梁是否紧固,楼板临时支撑是否妥善等,确认无遗留问题存在,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1.3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3.1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以上;
(2)每间隔6m应设一个轨距拉杆,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 /1000,且不超过±3mm;
(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4)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轨道终端l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
(6)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1.3.2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1.3.3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3.4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3.5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起重机,塔身上禁止悬挂标语牌。
1.3.6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3.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修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3.8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1.3.9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1.3.10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1.3.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3.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的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1.3.13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3.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3.15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缓就位速度作业。
(1)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2)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3)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加固;
(4)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5)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6)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7)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有专人负责;
(8)轨道式起重机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1.3.16作业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不应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3.17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线,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3)升降时,必须调嘶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必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4)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5)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作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1.3.18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1.3.19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3.20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道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钢轨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1.3.21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1.3.22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并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1.3.23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1.3.24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1.3.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3.26使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各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1.3.27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连接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1.3.28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噪音及异晌,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3.29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1.3.30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3.31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3.32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3.33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34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35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2.1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装拆除方案
2.1.1安装拆除方案的编制依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起重机械设计规程》gb/t3811-83《建筑卷扬机》gb/t1995《起重机械规程》gb6067-8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说明书
2.1.2安装拆除方案的内容:
(1)工程概况作业条件。
(2)安装前的准备:①合理确定安装位置②安装材料准备③做好安装人员的组织工作④按照说明书基础图(设计)制作基础。
(3)安装前的检查: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地锚。安全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器、通讯信号装置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安装、拆除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装程序是;将底架按要求就位→将第一节标准节安装于标准节底架上→提升抱杆→安装卷扬机→利用卷扬机和抱杆安装标准节→安装导轨架→安装吊笼→穿绕起升钢丝绳→安装安全装置。物料提升机的拆卸按安装架设的反程序进行。
(5)安全技术措施
2.1.3方案的审批会签表
2.1.4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书
2.1.5安装使用和使用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应具备的资料:
(1)安装单位资质证、安装人员资格证
(2)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3)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4)安装合同及各方安全责任
(5)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2.1.6安装后自检验收表
2.1.7甲乙双方互检检查验收表
2.1.8报主管部门后的检查验收记录
2.1.9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有关资料
2.1.10定期检查的记录表
2.2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安装与拆卸升降机的安装位置要视现场条件及设备情况而定,要尽量远离架空线路并保持在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外。升降机运行时险情较多,应避开施工现场人员活动频繁的场所。
2.2.1龙门架的安装顺序
(1)将底盘放置在基础上与基础预埋螺栓紧固,吊篮放置在底盘中央。
(2)安装方柱底节,每安装两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要做临时固定,采用临时缆风绳要使用钢丝绳,节点及支承点要用螺栓联结,不能用铅丝绑扎。
(3)两边立柱安装应交替进行。节点螺栓规格必须按孔径选配,不得漏装,发现孔径位置不当时,不能随意扩孔,更不能以铅丝绑扎代替,以免节点松动变形。
(4)安装标准节时应注意导轨的垂直度,导轨相接处不能出现折线和过大间隙,防止运行中产生撞击。
(5)立柱组装到预定高度时,安装天梁。
(6)施工现场条件许可时,可在地面组装,然后整体吊起,以减少高处作业。由于设计架体时,只考虑施工时的受力情况,所以在整体搬起之前,应对两立柱及架体做临时加固,以增强节点和立柱的抗弯能力。
(7)整体吊装之前要在架体顶部系好缆风绳。选择吊点时应按照原图纸规定位置,起吊过程中注意观察立柱的弯曲变形,防止节点损坏。
(8)龙门架吊起后要进行初步校正垂直度,并紧固底脚螺栓和缆风绳,待一切工作就绪后,才能放松起吊索具摘除吊钩。
2.2.2拆除架体。
(1)架体拆除前,必须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地锚、缆风绳、连墙杆以及被拆除架体各节点、附件、电器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2)制定拆除方案,确定指挥人员,工作开始前应划定危险作业区域。
(3)分节拆除架体工作应注意两点:第一,被拆除构件不能乱扔,防止伤人;第二,拆除后架体的稳定性不被破坏。如附墙杆在拆除前,应加设临时支撑防止变形;拆除各标准节时,应防止失稳。
(4)整体拆除前,应对龙门架立柱及架体进行加固(方法同整体安装),将吊钩挂在拉紧索具,使索具及吊钩钢丝绳成垂直位置(防止起吊时架体位移),再将底盘连接螺栓松开,最后将缆风绳与地锚连接处松开,拆掉附墙杆件,慢慢放倒架体。
第3篇 弹尾卷纸管设备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1、卷纸管设备包括电动葫芦、切纸机、磨边机、卷管机、切管机、收口机等,均应按本规程进行操作。
2、设备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各部情况,电器设备、开关是否良好,电器线路是否绝缘,螺钉、螺帽是否紧固,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并在各加油点加注润滑油,开空车运转1—2分钟,设备正常后方可操作。
3、设备必须专人负责,严禁他人随便挪用。工作中机床各部位严禁摆放工、卡、量具及其他杂物,操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使用电动葫芦时,应遵守起重设备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吊钩、吊索应经常检查,装吊注意安全牢靠,不得超负荷起重。
5、切低时,如使用通风机床切纸,切纸高度不能超125毫米,并根据尺寸要求,用定位压铁固紧。机床只能切纸,不能切其他板材,二人以上操作,应互相配合,工作时,不准将手伸入压铁和刀片下,防止切伤。如使用专用切纸机,不准将手伸入转动芯轴,防止压伤。
6、磨边时,防止裤脚卷入装纸地轴;调整机床时,注意砂布轮磨手。
7、卷管时,手不能随便伸入转动部位,特别防止刀片切手或夹纸机械手将手碰伤。
8、过管时,机床运转中,不得将手伸芯轴,防止压伤。
9、切管、收口时,两手应互相配合好,防止刀片切手,刮手。收口时手只能抓住纸管中部。
10、机器运转中,应随时注意机床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11、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按照设备例保要求擦抹机床;加好润滑油,打扫环境卫生,两班制应搞好交接班,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第4篇 焦化设备脱硫脱氰安全操作规程
1干法脱硫,应遵守下列规定:
a)脱硫箱应设煤气安全泄压装置;
b)脱硫箱宜采用高架式,装卸脱硫剂应采用机械设备;
c)废脱硫剂应在当天运到安全场所妥善处理;
d)停用的脱硫箱拔去安全防爆塞后,当天不应打开脱硫剂排出孔;
e)末经严格清洗和测定,严禁在脱硫箱内动火。
2改良蒽醌二磺酸钠法脱硫,应遵守下列规定
a)应设溶液事故槽,其容积应太于脱硫塔和再生塔的溶液体积之和;
b)脱硫塔、再生塔和溶液槽等设备的内壁应进行防腐处理;
c)进再生塔的压缩空气了管和溶液管,均应高于再生塔液面,且溶液管上应设防虹吸管或采取其他防虹吸措施;
d)再生塔与脱硫塔间的溶液管,应设u形管,其液面高度应大于煤气计算压力(以mmh2o计)加500,
e)除沫器排水器的冷凝液排放管,应采用不锈钢制作,且不宜有焊缝;
f)熔硫釜排放硫膏时,其周围严禁明火。
3takahax—hirohax法脱硫,应遵守下列规定:
a)进氧化塔的空气管液封应高于氧化塔的液面,防止溶液进入压缩进入空气机;
b)进氧化塔的溶液管液封应高于氧化塔的液面,并应设防虹吸管;
c)吸收塔底部必须设有溶液满流管。
4h.p.f.、pds、zl法等脱硫,应遵守下列规定;
a)应设溶液事故槽,其容积应大于脱硫和再生塔的溶液体积之和;
b)脱硫塔、再生塔和反应槽等设备,宜采用不锈钢材质;
c)进再生塔的压缩空气管就高于再生塔液面;
d)再生塔与脱硫塔间的溶液管,应设u形管,其液面高度应大于煤气计算压力(以mmh2o计)加500mm;
e)生产过程中应控制压缩空气流量及压力,防止再生塔溢塔,泡沫槽溢流;
f)当采用压滤机生产硫膏时,压滤面的滤板不应随意拆卸,防止压滤机伸长杆伸长量超过最大值而伤人;当采用溶硫釜生产熔融硫时,其周围严禁明火;
g)添加催化剂应缓慢,防止溅出伤人;
h)压缩空气流量计检修时,先要泄压,防止颗粒喷出伤人.
5氨水(a-s)法脱硫,应遵守下列规定
a)脱酸蒸氨泵房应配备同定式手持式有毒气体检测仪;
b)脱酸塔液相正常循环时,脱酸塔顶温度大于10度时,不宜打开其放散管,特殊情况下需要开关放散管时,应站在上风侧操作,防止中毒;脱酸塔不应开成负压
6真空碳酸盐法脱硫,应遵守以下规定:
a)脱硫塔底部液压位不应超过入口煤气管道最低处;
b)解吸塔负压不应超过限值,防止设备出现“吸瘪”现象;
c)正常生产时,不宜打开真空泵后设备和管道的放散管,特殊情况下需要开关放散管时,应站在上风侧操作,防止中毒。
第5篇 钢筋予应张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 作业前应检查卡具、锚具及时被拉钢筋两端头,如裂纹或破损,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二、 空载运转,校正千斤顶和压力表的批示吨位,定出表上的数字,对比张拉钢筋所需吨位及延伸长度。检查油路应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三、 张拉区10m范围内为危险区。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禁止通行”的警告牌。作业中,操作要平稳均匀。张拉时两端严禁站人。
四、 严禁拉力机在有压力情况下拆卸液压系统的任何另件。
五、 在测量钢筋的伸长或拧紧螺帽时,应先停止拉伸,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侧面操作。作业中发现油泵、千斤顶、锚卡等有异常时,立即停止张拉。
六、 两端应设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上面行走。
第6篇 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各岗位。
2 安全技术通则
2.1 设备系统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作业区部及其它各系统的有关安全规定。
2.2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工作要求准备好所用工具,并按工作环境的需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3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多层作业严禁往下扔东西和掉物,在架子上作业时要检查架子是否牢固,禁放超负荷的物件,防止倒塌伤人。
2.4 不准一人在高空和危险地区作业,必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共同配合互相监护下进行。
2.5 到煤气危险区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看护。在一、二类煤气区工作时,必须有防护站人员在场指导并戴好防护面具,防止煤气中毒。
2.6 检修焊补炉顶设备煤气管道时,必须经检查确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确认无危险时方准进行。
2.7 必须熟知煤气危险区安全常识和煤气中毒后的现场急救知识。
2.8 发电机室、卷扬机室、油站、油库等要害和易燃易爆岗位动火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必要的措施落实后方准进行。
2.9 到其它地区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该地区安全技术规程中所规定的条款,严禁动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
2.10 使用手持照明及电动工具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把,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2.11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后用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2.12 在设备检查与检修前要严格遵守停、送电和挂操作牌的制度。
2.13 设备运转前要详细检查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完整。
2.14 工作中除注意本身的安全外还要照顾一起工作的他人的安全,严禁脱岗、说笑、打闹、喝酒、打盹、睡觉。
2.15 工作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回收剩余备件、材料、废物等,保持现场清洁整齐。
2.16 交接班时应向下班交待好本班工作情况,接班人必须详细检查无误时,交班人方可离开岗位。
2.17 认真遵守作业区内交通安全规定,严禁抢过交叉道口和钻、跳各种车辆。
2.18 严禁在高空、多层作业的下边和煤气危险区休息、停留。
2.19 使用各种机具(如砂轮和手砂轮等)时,必须遵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3 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3.1 钳工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检查所用的一切工具,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外出检修时,必须备有工具袋或工具桶。
(3)检修车辆和一切转动设备时,必须事先与有关人员(操作人员)联系,拉掉电源开关,挂安全标志牌(必要时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向操作人员索取操作牌。
(4) 禁止带负荷检修,必要时需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5)对各种安全工具或设施等,必须定期检查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
(6)打大锤时精神要集中,严禁带手套,并要注意周围的人和障碍物,以防滑锤伤人。
(7)维护检修使用吊车时要专人操作(持有吊车操作证)设专人指挥,严禁在吊物下行走。
(8)检修吊车卷扬时,必须将钩头落到地面,方可进行,以防跑车伤人。
(9)挂乌金瓦时,必须烤干,禁止在有水的环境中进行。
(10)用机油加热零件和用汽油清洗零件时,要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准备好砂箱和灭火器材。
(11)检修后的一切设备必须保证安全装置完整无损,工作场所清洁整齐。
(12)试车前对检修的机械要认真进行检查、注油之后由专人与操作人员联系试车,试车前要对区域人员做到确认,确认无误后,按程序进行联系试车。试时车要调整好安全保护装置。
(13)用钻床或手电钻钻孔时,严禁戴手套进行。
(14)推拉电气开关时,必须站在侧面并戴手套进行。
(15)不准对面铲毛刺,更不准对面站人。
(16)吊物件时要捆好绳扣,物件下落时,要检查好周围环境,注意了望,防止脱落伤人。
(17)高空或在有坠落危险的环境中工作,必须戴安全带。煤气危险区内工作必须戴好防毒面具。各类压力管道、热风法兰及人孔等堵漏作业时,必须戴好护目镜、防尘帽防止烫伤。
(18)图纸和物件必须一致。
3.2 铆工安全技术规程
(1) 铆工开动剪断机和滚床之前,首先要检查各机械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转动部位是否有油、眼床冲子、角铁、剪断刀和平行剪断刀是否良好。
(2)钻孔操作时不准带手套。
(3)剪断机切断铁板时,必须使用安全挡板,其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4)高空作业打大锤时,锤把要短,重量不得超过12磅,周围必须有安全栏杆。
(5)二人打大锤要注意协作,并严禁用手指点,以防止突然打伤。
(6)移动或翻动物料时,要统一指挥、互相协作,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7)抬、扛较重的材料时,必须由一人指挥,齐拿齐放。
(8)使用压力机搬把不得长于1.5米。
(9)高空作业把螺丝时,必须用套搬子。平台上不准超负荷堆放物件,以防倒塌伤人。
(10)铆钉作业时,投铆钉必须专人投钉,接钉人必须戴面具。
(11)手锤铆钉时不准对面打铆,以免撞着头,不准用大锤代替。
3.3 电焊工安全技术规程
(1)电焊工面罩和电焊把等工具,要经常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2)电焊把必须放置在干燥的地方,接地线必须完好。
(3)电焊机内应经常清扫,严禁有金属物品,内外线头接触应良好。
(4)电焊机连接线严禁与高、低压线路交叉,必要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批准,严禁露铜破皮,接头必须保持完好。
(5)电源电压与电焊机电压必须相符,送电后应检查是否正常。
(6)电焊工要尽量保持与火花300毫米的距离。
(7)在潮湿地区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有绝缘工具和保护用品。
(8)焊好的焊件禁止放在电线和易燃的物品上。
(9)严禁电焊把碰触各种钢绳。接地线不准接在钢绳的电柱的拉线上。
(10)严禁焊带电的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物件,将电拉断和将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后方可电焊作业。
(11)焊接火花与易燃易爆的气体或液体之间的距离要保持在10米以上。
(12)不准赤手换焊条和触摸电焊把的带电部位。禁止用电焊把点火吸烟,防止触电。
(13)电焊机起火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抢救,禁止用水救火。
(14)电焊机电源开关必须设在箱内,使用的保险丝应符合规格,不得乱用。
(15)工作结束后电线应放在适当的地方或取回,不准乱扔。
(16)拉下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后,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并清扫整洁。
(17)如有人触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木杆等绝缘物体进行抢救,高处触电抢救时一定要防止从高处坠落造成二次伤害。
3.4 气焊工安全技术规程
(1)气焊枪、工具等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2)焊接点与乙炔发生器的放置点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10米以上。发生器应放在人员较少的安全 地方。
(3)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防爆的安全装置和橡胶板,否则禁止使用。
(4)使用水式保险器要经常保持一定的水量,冬季应装有盐水,严禁不装水作业。
(5)乙炔带内如果有水应用氧气吹扫,吹完后待乙炔气反回,把带内氧气全部顶出后,方可点火作业,以防氧气回火爆炸。
(6)氧气瓶冬季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应用蒸气和热水烫的办法解决。
(7)高空或多层作业时,应把乙炔发生器和氧气压力表遮盖严密,并经常注意防止火星落在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上,并防止行人带火靠近乙炔发生器,以免发生爆炸。
(8)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不准放在除尘器、煤气管道及高压线的下部和附近,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米以上。
(9)氧气瓶和压力表严禁沾染油脂。
(10)贮放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场所禁止携带明火、喷灯和其它发火的工具。
(11)乙炔发生器要勤换水、不准赤手取下电石笼子,防止烧伤。
(12)透嘴头时必须关闭乙炔阀门,点乙炔时禁止用火柴、打火机直接点,以防烧伤。
(13)运氧气瓶时必须两人抬,禁止直接用肩扛并要作到轻拿轻放、严禁乱摔。
(14)进行气焊或切割工作时,应由气焊工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15)工作结束后工具收拾好,电石灰和水不准随地乱倒,工作场所要整理干净。
(16)乙炔发生器内筒抽出后必须横放,以防爆炸。
(17)工作条件允许不用乙炔发生器而用集中供乙炔气的乙炔发生排时,必须严格遵守乙炔发生排的安全规定。
3.5 架工安全技术规程
(1)架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属工具如:滑轮、链式起重机、安全带、绳扣、卷扬机及麻机钢绳的腐蚀断股程度等,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所使用的起重机具,必须严格遵守 有关条款。
(4)作业前必须详细检查绑架用的木杆、跳板、铁丝等用具,绑架必须牢固,如有腐蚀或损坏不得使用。
(5)绑架竖杆之间距离不得超过1.5米;横杆之间距离不得超过1米;支柔跳板之间距离不得超过1米。木板如有腐蚀裂纹连节者禁止使用。在易燃地区绑架子,必须用铁丝、铁管绑扎。
(6)跳板斜放位置时斜度不得超过35度,在30度以上的跳板中间应钉木条并加绑栏杆,木条每隔0.3米钉一根。
(7)架设和吊运大物件时,注意绑结的位置是否牢固平稳,重物放下时要注意坚固可靠。严禁超负荷,物件下面禁止有人。
(8)选择架设高空工具的地方时一定要注意远离架空电线、电缆、铁道,以免触电和被机车刮伤。
(9)联系信号要清楚,白天用鲜明的 红绿旗,晚间用电筒、电灯及口哨联系。联系人员必须是熟悉信号、经过训练的专人负责。
(10)使用链式起重机时,下面不准站人。使用千斤顶时,要注意防止基础歪倒。
(11)绑扎各种物件时,棱角处必须垫好,以防绳子被割断。在高空运物件时,下面必须有人看守。物件下面严禁有人。
(12)挂斗子工作时,必须绑扎牢固,并有预备绳。在高空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带,严禁往下掉东西。
(13)架工用卷扬机和绞车必须由班长指定人员开动,保证其安全装置完整好用并及时注油。
(14)架工必须懂得汽吊或吊具的升降手势和信号。
(15)一个人不许搬运大料,多人搬运时要有统一的指挥,齐抬齐放。
3.6 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3.6.1 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6.2 必须停电后作业。
(1) 两人以上联系停电,挂好安全操作牌,进行试电、放电,挂好接地短路线。
(2)为防止返串,必要时设专人看护或上锁,不能确认是否有电时当作有电对待,按有电的作业程序进行作业。
(3) 先停操作电,后停动力电,严禁带负荷推拉开关。
3.6.3 确认工作完成后联系送电。
(1) 撤除短路接地线及临时安全保护装置,认真检查清点人员及工具。
(2) 检测绝缘、打扫现场、摘安全操作牌,两人以上联系送电,通知对方并交待清楚,先合动力开关,后合操作开关。
(3) 有母联设备的地方,要注意相序,进行合相检查,电位差不许超过5%。
(4) 所有电气设备装置的外壳必须保持接地良好,接地线要牢固可靠,严禁乱接,并定期检查。
(5) 雨天、阴天、雾天等作业环境不好时,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子,并确认已经停电后方可作业。
(6) 电气检修作业完毕后,必须试验以确保设备上的保护装置良好有效。
(7) 电工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电气仪表,严禁误用。
(8) 低压状态下带电工作时(380v以下),必须有工段以上领导在场,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方可工作。
(9) 由于工作需要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到一人工作,两人以上监护,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工具。工作中严禁用金属尺测量电气设备。
(10) 所有配电室、变压器必须配备高压绝缘手套、靴子、高压试电笔、试验灯、绝缘拉杆和防火用具。
(11)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时必须马上组织抢救。
① 先切断电源,让触电者脱离电源。严禁用手拉触电者,必须用绝缘杆或绝缘手套,高处触电抢救时,一定要防止从高处坠落造成二次伤害。
② 触电者如停止呼吸必须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并将触电者抬到空气畅通、干燥的地方。待触电者苏醒后,送 医院继续抢救治疗。在抢救过程中禁止使用'强心剂'等药物。
3.7 液压钳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液压检修钳工必须熟悉液压站内的设备构造,准确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检修项目,做好检修工作。
(2) 液压检修钳工到炉顶检查和处理液压缸、油箱和管路等作业,必须保证二人以上,严禁单人上炉顶作业。
(3) 工作前必须对所用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并确认齐全好使。
(4) 液压系统检修、更换部件时必须与主控室联系好,经同意后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例如用销子锁定机械等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5) 高空作业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上梯子要稳,脚要站牢。
(6) 液压倒班人员必须执行按班制点检制,每班必须上炉顶5次以上,检查各油点、报警器,并作好记录。
(7) 所属液压设备必须保持清洁,液压缸附近不准有杂物,保持液压缸工作灵活。
(8) 对各种油类要分类保管,搬运时要相互照顾,防止挤手轧脚等事故发生。
(9) 液压站内严禁吸烟及一切明火,必须要动火时,要持有动火许可证,采取可靠、可行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10) 液压站内电气线路开关、接触器等设备必须设有消弧罩、消弧盖、消弧箱等安全防护措施,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防止产生火星而造成火灾事故。
(11) 提高警惕防止破坏,发现破坏及时报告保卫科和作业区值班室,并保护现场,发生任何情况都要坚守岗位,不许擅自离岗。
(12) 液压站内地面液压设备周围不得有积油漏油,如漏油必须及时清扫。
3.8 白班配管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到煤气区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面具。严禁单人到煤气区作业。
(2) 在要害岗位动火时(卷扬机、发电机、油站等),必须到主管部门开动火证,施工结束后要熄灭一切火源,现场清理干净,由岗位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现场。
(3)安装各种管道时不能与电线接触,防止触电着火,如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停止作业。在煤气、氧气、高压气等管道上作业,必须根据规程要求采取可靠措施确认安全后再进行作业。
(4)检修、更换和焊接各类管道及阀门时要详细检查各管道基础是否牢固、作业现场是否安全、管道的总阀门是否灵活好使。作业前应与用户联系好,经允许后方可作业并设立明显标志(挂好安全牌等)。
(5) 新安装的管道在使用前必须将管内杂物清理干净,防止使用时杂物堵塞管道。
(6) 在冬季检修或更换水、汽阀门时,必须要停汽、水。工作完毕后必须打开汽、水阀门,将管道内冷凝水排 除,以防停水、汽后管道冻裂。
(7) 送汽时必须首先检查管道检修情况,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开汽门时应先打开排汽阀,如没有排汽,应先慢开几圈后停止送汽,听管内冷凝水流动情况,再慢开,最好从过汽管的温度来验证。
(8) 冷却设备及给水主管滤水器清扫前要与高炉联系好,清扫完后,应检查阀门是否全开、开正确,并会同高炉配管共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9) 必须按规程使用电、气焊工具,否则禁止操作。
3.9 润滑工安全技术规程
(1)油库、油站严禁动火、吸烟。
(2)作业前将注油工具检查好,并检查油类是否有杂质及引火物。
(3)在料车、卷扬机注油时,必须和卷扬司机联系好,并索取操作牌后方可工作。
(4)各车车轮、绳轮注油时,要事先与岗位人员取得联系,必要时应停车进行,以防伤人。
(5)所注的油及设备要保持清洁,以防脏物进入油道引起事故。
(6)在吊车、电炮等部位注油时,要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
(7)注油时应随时检查走桥、栏杆、设备等有无缺陷,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8)刷钢绳油时,必须用帚把或用壶浇,严禁戴手闷子用手抹。
(9)注完油后将所有的工具放在指定的地方,并将操作牌送回。
3.10 电子称工安全技术规程
(1) 作业前穿戴好劳保品,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 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质时要严禁烟火。
(3) 在现场各称量点工作时,必须事先与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并挂操作牌作业。
(4) 更换电子称压头时要确认架工是否已经将罐体和称斗顶起。
(5) 在煤粉更换料面计时,要确认罐内压力是否为零,并且要有岗位人员在场监护。
(6) 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7) 高空、多层作业时严禁往下扔东西。
(8) 工作结束后要清理现场,并将维修结果告知岗位人员。
(9) 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10) 如有人员发生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抢救。
3.11 仪表工安全技术规程
(1) 仪表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凡接触24v以上电源的作业,必须停电后作业。
(3) 停电作业必须两人以上联系停电,挂好安全操作牌,进行试电、放电,挂好接地线。
(4) 停电操作完毕,确认安全后联系送电。
(5) 凡有煤气的地方去检查一次仪表,按煤气区作业规程执行。
(6) 仪表工必须熟练掌握各种仪表,严禁误用而发生事故。
(7) 去室外一次仪表或检查取出口,必须二人以上,严禁单人去炉顶等煤气区。
(8) 去室外作业必须走 安全桥,上、下楼梯要扶好,防止高空坠落。
(9) 一旦发生煤气中毒或触电事故,按煤气中毒或触电事故处理,不得延误。
4 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4.1 水泵房安全技术规程
(1) 进入泵房内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泵体各部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地面各处都要进行清扫。
(2) 非岗位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泵房,非岗位人员不得触动泵房内一切设备(检修人员除外)。
(3) 岗位操作人员严禁擅自脱岗、串岗、睡岗,更不准酒后上岗。
(4) 水泵停运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并达到随时起动状态。
(5) 发现水泵出水压力波动较大或有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止运行,进行检查,清除故障后再转泵。
(6) 运转水泵的水压、电流、电机温度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
4.2 冷却设备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1) 高炉所属冷却设备应根据冷却状态的不同,进行砂洗或风洗。
(2) 风、砂洗冷却设备,风压应保持在0.45mpa以上,砂洗时间约为40~50分钟/根,风洗时间约为10~15分钟/根。
(3) 砂子在清洗前应经过筛选干净,粒度要均匀,并加热烤干后方可使用。
(4) 砂洗冷却设备时,应将冷却设备内的水用风吹干,送砂时应缓慢进行,以免堵塞。
(5) 砂洗完后,必须用风将管内的残留砂子吹扫干净后方可送水。
(6) 各部冷却设备清洗完后,必须由倒班配管工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为有效。
(7) 放渣、出铁时严禁清洗渣铁口两侧冷却设备。
4.3 炉顶清灰安全技术规程
(1) 作业前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根据作业环境的不同做好安全预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到高炉炉顶清灰前必须与高炉取得联系,经高炉允许并了解所作业高炉的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3) 进入现场作业时要精力集中,看好风向,对煤气含量较高的作业环境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戴上防毒面具,防止煤气中毒。
(4) 进入现场要走安全道、安全桥,上下走梯时要确认安全栏杆是否安全牢固。
(5) 进入炉顶作业要做好互保,严禁单人到炉顶作业和离开队伍单独行走。
(6) 清理机械设备积灰时,要同岗位人员取得联系,待确认停电、挂牌并取得操作牌后方可作业。
(7) 清灰时要利用原有的清灰装置,严禁从炉顶平台直接向下清灰和掉物,做到文明施工。
(8) 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通知高炉作业结束或交回操作牌之后方可离开。
5 其它安全规定
5.1 小型(临时抢修)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1 管理职能
(1) 本规定旨在规范小型(临时抢险修)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适用于炼铁作业区各检修、点检、生产单位。
(2) 炼铁 作业区负责本规定的推广和执行。
(3)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3) 检修者和相关单位(岗位)遵照执行。
5.1.2 管理内容和要求。
(1) 检修项目确定后,检修单位要明确项目,检修负责人则对该项目检修安全负全责。
(2) 检修负责人针对作业项目所处的环境、条件及与检修项目相关的其它生产作业,要系统地进行危险分析、评价,制定出保证安全检修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参与检修的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同时在作业过程中还要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
(3) 岗位人员要主动向检修负责人提供与生产、检修作业同步存在的以及其它相关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供检修人员制定检修作业安全措施作参考。
(4) 要严格执行检修停电、停机、联系、操作牌使用等有关安全规定,做好确认。岗位人员要向检修作业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条件。
(5)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负责人要全过程地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确保检修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及设备安全。
(6)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各种安全设施,经作业负责人与岗位人员共同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交牌、试车,交付给岗位人员。
(7)凡两个单位以上(含两个)在一个系统内分头检修作业时,除各单位按各自的作业项目做好安全预测、安全交底以外,参与单位要指派专人到现场指挥、协调、检查。
(8) 节假日、中夜班的抢修作业,要由牵头领导负责,在勘察作业现场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然后向所有参与抢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指定作业项目负责人负责抢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1.3 检查与考核
(1)由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考核。
(2)违反此规定按违章处理,由于违反此规定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小型抢修安全作业流程如下:
(1) (2)
(3) (4)
(5) (6)
(7) (8)
5.2 点检员安全规范
(1)点检员安全规范适用于炼铁作业区点检作业区全体人员。
(2)点作业区机械、电气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系统安全技术规程总则部分及与其作业相关的设备系统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点检作业时,各工种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规程。
(3)点检员必须熟知所负责点检区域的危险所在,进入煤气危险区,进行多层同时作业以及到其它危险区域检查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做好互保,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危险区检查 作业。
(4)点检员向设备维护人员交待作业项目的同时要交待作业环境的危险所在,做好安全交底。
(5)对吊车等专用设备以及某一系统的转动设备进行检查、检修时,必须取得操作牌。若两处以上(含两处)同时进行作业时,没有取得操作牌的人员必须在系统主控部位设专人负责监控,防止一部分完工后单独试车伤害其它部位尚未完工人员。
(6)对点检区域内的设备缺陷、安全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备案并建立设备安全隐患劣化倾向档案,加强点检,实行过程控制。
第7篇 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范本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第8篇 水泥筒仓及风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雨雪天气到筒仓上顶盖作业时应系安全绳(带),注意防滑。在顶盖作业时,采取措施防止硬物或工具坠落,并于筒仓周围设置危险区,配置看护人。
2、筒仓下机械室水泥动力盘面有红色非常停止按钮(按钮按下系统不工作)、系统“现场-切-操作室”钥匙切换开关,及各设备现场工作按钮;盘内有各动力设备的电源(有标示)。点检或作业人应熟悉个开关、按钮的操作。
3、入仓风送管路修理时通知收料人员停止入库才可作业。高位料仓风送管或回风管修理作业时,必须切断该系统的动力电源,并挂警示牌。
4、风机(2台)、给料机(7台)工作中有异常高温、异味、异音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通知设备维护人员经检修后认定无异常才可工作。
5、风机的皮带、给料机链条为危险部位,未经关断其主电源禁止触摸。
6、风机修理或调整时,必须停止该风机的电源。
7、给料机修理时,必须切断该设备电源和其前后气动阀的电源、气源。给料机拆卸作业时,必须全关筒仓底部的流量调整板,切断吹气的气源。
8、仓顶除尘器修理时必须关闭该设备的气源。
第9篇 生产车间单冻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车间单冻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
1.按下板带运行启动开关,板带运转。
2.按下风机运行开关,风机运行。
3.打开板带吹洗水阀。
4.检查各运动部位和电器设备是否正常。
二、运行
1.通知制冷岗位向单冻机送冷。
2.库温控制在-33℃--37℃之间,不允许长时间低于-40℃。
3.根据产品调整冻结时间(即平板速度)。
4.检查调整导风板和软门帘高度。
5.库门温度设在0℃。
三、停机
1.通知制冷岗位停止向单冻机送冷。
2.按下板带停止开关,板带停止运转。
3.按下风机停止开关,风机停止运行。
4.关闭板带洗水阀,打开泄水阀。
四、融霜
1.水冲霜
1)每天停机后打开库门,进行自然融霜。
2)开机前检查霜自然融化情况,对局部不合格处用外接水源冲洗至合格。
3)冲霜合格后,开启风机运行5-10分钟,吹干蒸发器铝片上的水珠。
2.热融+水冲霜。
当冷风机结霜厚度超过4mm时需要热氨和水冲霜融霜。
1)通知制冷岗位单冻机热融冲霜。
2)霜与换热管之间脱壳后,打开冲霜水管总阀,进行水冲霜,合格后打开水管上的泄水阀,排出管内存水。
3)检查冲霜情况,对局部没冲好部位,用外接水源冲洗至合格。
4)冲霜合格后,开启风机运行5-10分钟,吹干蒸发器铝片上的水珠。
五、注意事项
1.禁止制冷时,风机运行,板带不运转。
2.禁止用湿手触摸开关和电气按钮。
3.禁止用水冲洗电控柜和电气元件。
4.严禁冻结过程中进行融霜。
5.电控箱应随时锁紧。
操作:
1、开机前,检查板带上是否有异物,或有无螺丝松动,及时处理。
2、起动轴流风机或减速机、板带缓慢运行,通知机房供液,-35℃入货。
3、工作时注意观察刮水器,如有冰及时处理。
4、运行时,观看入料口和出料口,板带下边是否有冰,如有冰及时处理。
5、观察板带是否跑偏,如有跑偏及时调整。
6、电控柜,如有报警及时找电工,清查问题,排除故障。
7、下班前两个小时打开门加热开关,如库门仍无法打开,请用自来水管冲洗库门四周。
8、冲霜前要通知机房停止供液,抽空15-30分钟后,再冲霜,冲霜以蒸发器翅片无霜为准,而后打开泄水阀。
9、检查减速机、机油,使用3个月换一次,而后根据使用情况更换。
10、单冻机上所有轴承3个月注油一次(低温油脂)。
11、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检查单冻机运行是否正常,发现异常马上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
12、加工前,操作人员将单浆机板带和入口处用5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擦一遍,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后方可放入产品。
13、加工中入口处每15-20分钟清洗1次,每1小时用酒精(75%)消毒1次,外壳随时冲洗。
14、生产结束后,操作人员将单冻机外壳和板带用洗涤剂清洗一遍,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后方可下班。
冲霜:
1、单冻机操作工通知氨压机工做好冲霜准备;
2、氨压机工接到通知后,关闭单冻机供液阀,拉回气30分钟以上;在确定可以冲霜后,氨压机工方可用热氨对单冻机进行冲霜;
3、热氨冲完后氨压机工通知单冻机操作工,可以用水对单冻机没有冲净的部位进行水冲霜;
4、水冲霜完毕后,应打开泄水阀,开风机吹干余水;通知机房冲霜完毕,氨压机工准备下一次制冷。
第10篇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本规程中所指的防爆电气设备为煤矿现用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移动变电站,手动防爆开关。凡从事以上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均应遵守本规程。
第二条:车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接地。
第三条:车间内的配电盘附近严禁挂衣物,工具。配电盘上的各种电压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配电盘上要有明显的触电危险的警示标志,配电盘的电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第四条:设备检修完毕送电试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验。如在试验中需要工作应停电,如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临时工作中断恢复工作或每班工作前,必须重新验明无电和检查接地是否可靠。
第六条:设备喷漆时要严格按照《喷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第七条:工作中起吊搬运设备时,一定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第八条:要正确使用各种仪表,测量前要核对测量项目是否相符,量程要高档开始,逐渐旋转到合适的量程。万用表不用时要将旋转开关拔到交流电压最高档。
第九条:工作中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危险,并进行人工呼吸急救。
第十条:所有检修设备的防爆面必须符合部颁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对防爆性能的要求。
第11篇 静电喷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分析了静电喷涂设备在操作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规定了安全操作要领及应急措施等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静电喷涂设备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安全作业。
危险
触电、粉尘、火灾、爆炸
劳保用品
防尘口罩、皮手套、安全鞋、工作服
2、危险因素分析
2.1 操作前不按照设备点检表进行检查,设备接地不牢靠,在操作中易引发触电事故。
2.2 操作者没有戴上口罩,喷粉过程中吸入粉尘微粒,损害身体健康。
2.3操作者没有穿戴防护手套、防静电鞋及防静电工作服,易被静电引起火灾和爆炸。
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 本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悉和掌握本机的性能、结构和技术规范,认真阅读操作手册,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否则不得擅自独立操作,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3.2 接通压缩空气源,检查并确认压缩空气干洁度,合格并且无漏气现象。
3.3 根据输送链速度和工件尺寸形状调整好喷枪升降幅度以及与工件的距离。
3.4 开动自动喷枪并检查其是否工作正常。
3.5 根据工件大小形状,调整好静电电压输出粉量及喷枪角度进行喷涂。
3.6 定期清洁喷室表面,检查滤芯及防漏是否良好。
3.7 定期检查链条各紧固件的情况,并调整输送链条的张紧装置。
3.8 机器工作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调整和修整工作,如工作过程中发现机器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按急停开关停机,通知有关部门修理。
3.9 机器各个环节每次调整后,都必须以点运动检查各运动机构是否协调,确认没有问题后才能转入自动运转。
3.10 必须先关断电源、气源,等设备完全停稳后才能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
3.11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电源、气源。每班工作完毕后,必须清扫工作场地,润滑保养擦净机床。
4、应急措施
4.1焊接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班长,联系设备科相关人员进行抢修。
4.2一旦发生设备安全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气源,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逐级或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12篇 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操作规程
1、电梯工必须是经专业培训经批准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
2、在开启厅门进入轿箱之前,必须注意轿箱是否停在该层。
3、开启厅门、轿箱门应用电梯门锁匙;开启轿箱内照明,将电梯上下开动数次检查是否正常。
4、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对用手柄开并控制的电梯,即将手柄回至零位),通知专职维修人员。
5、运行时如发生停电,对于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手柄应回零位。
6、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再平层,行驶停止后方可换向。
7、载荷应尽可能较妥地安放在轿箱中间,不应超额定载荷。
8、禁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或揿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
9、当电梯使用完毕(操作者离开轿箱时),应将轿箱停于基站,断开轿箱电源开关,关闭厅门。
二、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轿厢之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进入之后,应检查操纵箱、灯、风扇等是否完整。
2、开机之前必须查看交接班记录,检查急停开关是否可靠有效,门未关闭能否起动,这些检查正常后上下试运行一次,注意观察运行声响平层准确性,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载重运行。
3、班中应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需离开轿厢时,应将其停于基站,断开电源开关,关好门,并告知去向。
4、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5、严禁在层门轿门打开情况下,按应急按扭进行正常运行。
6、应注意制止乘客及货物依靠在轿门上。
7、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8、下班后,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停放,作好交接班记录,关闭电源开关,关好门。
9、严禁超载运行,货物应摆轿厢中间,严禁在检修状态载货、载客运行。
10、运行中突然停电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离开,并及时报告车间管理人员。
11、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等应在基站挂“设备检修”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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